徐州籍毕业生回徐工作有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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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14:26 扬子晚报 | |
从有关部门获悉:为加大我市人才引进力度,大力吸引徐州籍本科以上毕业生回徐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特制定定向奖励办法。 奖励对象:全国重点院校的紧缺专业本科以上、同时取得学位的徐州籍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并在学习期间品学兼优获得过院校级奖学金或担任过院校学生会干部。重点院校系指进入教育部“211”工程的重点院校及一类本科院校;紧缺专业系指我市急需的医药、计算 奖励范围:在徐州市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在徐州市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的非公有制单位、外商独资及合资等企业中就业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 奖励标准:毕业生就业后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定向奖励。 享受本方法奖励的毕业生在申请奖励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徐州籍毕业生奖励申请表》一式三份;毕业证、学位证、奖学金证书、学生干部聘任书(或有效证明)等;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另外,奖励获得批准后,由毕业生本人凭《徐州籍毕业生奖励申请表》领取。(徐州市人民政府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