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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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14:5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学生不服处分可要求复查 据新华社电 如果不服从学校的违纪处分决定,天津工业大学的学生可以上诉到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要求重新复审仲裁。 天津工业大学新近成立了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到学校处分的学生如有异议,可在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作出复查结论主要有“维持原处理决定”和改变原处理决定两种。建议改变处分决定时,要将改变处分决定的原因和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校学生处核查。经核查并由校领导批准后,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将复查决定通知申诉人,此结果为学校对违纪学生处理的最终决定。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