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市原副市长李玉书被公开宣判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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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15:1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成都十月十四日电 (王鑫 杨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核准裁定和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经公开宣判后,于今天上午将乐山市原副市长、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李玉书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 罪犯李玉书原系乐山市副市长。在一九九六年至二OO一年期间,利用先后担任和兼任乐山市交通局局长、乐山星源交通开发总公司董事长、成乐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 此外,检察机关在侦查该案过程中,依法扣押、冻结罪犯李玉书的财产人民币共计一千一百八十五万元、美元九点一万元。经查,其中有三百多万元、美元九点一万元,罪犯李玉书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