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政府重大决策必须公众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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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16:43 人民网 | |
昨天,刚刚上任的南京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宁召开了首场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的通知》。 《通知》要求,市政府拟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经济调控和改革开放的政策措施、社会管理事务、法规议案和行政规章、大型项目等重大决策,必须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市长办公会议决定。各部门提请市政府讨论决定重大决策时,必须经过专 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雷厉风行,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急需解决或经协商难以解决的问题,有关市长或秘书长应主动协调,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协调解决;情况复杂的事项,可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对市政府批办或市政府办公厅转办的事项,属本部门职权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属需报市政府审批的事项,应提出本部门的初步意见,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属主办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办理的事项,主办部门必须抓紧会商,并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属需调查论证的事项,应先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苏新刘颖)(来源:人民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