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安机关新增二十三项便民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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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17:41 深圳晚报 | |
广东公安机关新增二十三项便民措施 可预约公安机关上门服务 新华社广州10月13日电在公安部推出30项便民措施的基础上,广东省公安厅13日再次推出23项新的便民措施。 新推出的便民措施仍涉及边防、消防、交管、治安、出入境管理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安工作。其中属于取消限制、放宽条件的有11项,如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后,在向公安机关报失的同时即可申办新证,取消以往需报失三个月的限制;在企业所在地暂住半年以上的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外地户籍),需要前往香港、澳门从事商务活动的,可在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证件等;一次性办理50张以上暂住证的工厂、企业,可以预约公安机关上门服务…… 新措施中有3项旨在简化公安机关办事手续,提高办事效率。如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责任无争议的轻微交通事故,公安机关将按简易处理程序予以处理,不扣车辆和证件;派出所、巡警队、社区警务室对群众报警实行首接责任制,对不属辖区的警情也予以先行受理等。 新措施还包括改进公安工作服务方式的8项措施。如在广东办理首次申请的因私护照等9类出入境证件,全面开通网上及电话申请;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和老年人办理户口、边防证件,当地派出所实行上门受理等等。 据悉,广东省公安机关为制定这23项新的便民措施,先后在各地召开了3300多场座谈会,发放了63万张征求意见表,走访了近11万名群众。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郑少东表示,这二十三项便民措施仅仅是开始,今后广东公安还将围绕密切警民关系,接受群众监督,减少执法扰民等方面出台更多便民利民措施。(吴俊肖文峰) 作者:吴俊肖文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