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可任选一地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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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4日22:03 新闻晚报 | |
本报讯昨天,苏浙沪三地教委、教育厅负责人在上海共同签署了“长三角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合作组织合作协议书”,这标志着长三角毕业生就业大市场的正式建立。今后苏浙沪三地将逐步做到就业政策协调一致,高校毕业生可共享三地的人才需求信息资源,可任意选择一地就业、但保留原户籍,实现无障碍柔性流动。 根据该协议,一方面三地将逐步统一就业政策、构建统一的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和长 另一方面,任意一地的毕业生可以保留原户籍选择到其他两地就业,享受就业所在地户籍高校毕业生有关待遇,并由就业所在地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反馈其工作情况。 此外,苏浙沪三地的就业合作内容还包括:三方建立未就业毕业生登记制度,互通信息,互相推荐合适岗位;互相为对方输送当地急需的人才,并分别建立招聘、培训基地;互相为所需毕业生进行诚信鉴定、学历文凭认证工作等。 (记者陈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