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沙留坑淹死男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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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01:27 京华时报 | |
作者: 张润东来源: 本报讯(记者张润东)今年3月23日,本报对颐和园西墙西侧约600米的一个水坑淹死一名捉蝌蚪的男孩之事进行了报道,近日,海淀区法院一审判决,由砂石场的管理单位海淀区玉泉工业公司赔偿男孩父母4万余元。 今年3月22日,倪桂林与王春玲夫妻两人领着7岁的倪伟到同乡家做客,倪伟与同乡的孩子在水坑边捉蝌蚪时滑进水里,倪伟不幸死亡。倪桂林认为玉泉工业公司及其下属的玉泉砂石场对挖沙后的水坑负有管理责任,于是将其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倪桂林和王春玲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死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玉泉砂石场在挖沙形成大坑积水后,对安全隐患没有设置必要的防护措施,对倪伟的死亡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玉泉砂石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赔偿责任应由其上级单位玉泉工业公司负担。遂判决,玉泉工业公司赔偿各项费用共计4万余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