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书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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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04:24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成都10月14日电(任硌王鑫)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的复核核准裁定和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成都中院14日经公开宣判后,将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四川省乐山市原副市长李玉书验明正身,执行了死刑。 据介绍,李玉书原系四川省乐山市副市长,兼任成乐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乐山大渡河大桥建设指挥部指挥长。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1月10日以受贿罪、巨额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玉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谋利,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一审判决、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