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处理信访为民排忧解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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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07:01 黑龙江日报 | |
记者 刘伟 本报14日讯今天上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分组审议《黑龙江信访条例(草案)》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强调,《条例》的主要任务是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因此应将重点放在认真处理信访、为人民排忧解难方面。 针对信访案件中存在匿名信访的问题,部分组成人员指出,对匿名信访应该视情况分别处理,有事实、证据或具体可查线索的,应转有关机关或领导处理;没有可查性的,应当登记存档备查。 部分组成人员提出,在实际工作中存有信访事项的承办者对工作不负责任,故意拖延,敷衍塞责,甚至徇私舞弊的问题,这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应当加大承办者的责任,对有违法行为的应该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组成人员认为,既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访权利,又要保证信访工作秩序。信访人应该依法信访,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围堵、冲击国家机关和妨碍交通等。任何人不得策划、鼓动群众上访。(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