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农村居民可享受低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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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07:29 扬子晚报 | |
常州电 记者近日从常州市财政局了解到,该市将于11月1日起实行新制定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根据制度规定,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以现金形式按月发放,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该市农村居民,即可申请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不同生活状况的农村居民,享受的最低生活 对持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的保障对象,财政部门今后还将给予农业税社会减免部分实行先减后征,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低保家庭免交“一事一议”的村级公益事业筹资,九年制义务教育期间学杂费全免等多项优惠政策。(潘文卿 许润润 邹萃)(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