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四川乐山市副市长李玉书被执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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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08:56 黑龙江日报 | |
原四川乐山市副市长李玉书被执行死刑 记者从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近日作出的复核核准裁定和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成都中院10月14日经公开宣判后,将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原四川省乐山市副市长李玉书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 据介绍,李玉书原系四川省乐山市副市长,兼任成乐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乐山大渡河大桥建设指挥部指挥长,受贿共计人民币893.89万元。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1月10日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李玉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李玉书不服,提出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年7月10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据新华社成都10月14日电)(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