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四川乐山市副市长李玉书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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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14:49 天津日报 | |
任硌王鑫 据新华社成都10月14日电(任硌王鑫)成都中院10月14日经公开宣判后,将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原四川省乐山市副市长李玉书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了死刑。 据介绍,李玉书原系四川省乐山市副市长。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1月10日以受贿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查明:1996年至2001年,李玉书利用职务之便,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816.43万元、凌志IS200轿车和马自达929型轿车各一辆(销售后共获款人民币72万元)、劳力士手表一只(价值5.46万元),共计人民币893.89万元。此外,李玉书被依法扣押、冻结的财产中有人民币319.6万元、美元9.1万元不能说明合法来源。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裁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