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合同:隐藏多少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16:30 南方日报

  买房子变成了“买官司”,买电器变成了“买受气”,花钱旅游变成了“花钱顶牛”……

  合同:隐藏多少霸王条款

  杭州消息 买房子变成了“买官司”,买电器变成了“买受气”,花钱旅游变成了“
花钱顶牛”……相信不少消费者经常遇到诸如此类的烦恼,上当受骗的原因之一就在于遭遇到了合同“霸王条款”。

  绍兴某通信公司在送手机套餐业务合同中规定“客户同意自赠送手机验收后,一切质量问题与公司无关”。言外之意是,通信公司免除了本应由手机提供商承担的“包修、包换、包退”的法定保证责任。温州某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合同中规定“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不承担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与财产保管责任”。而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在格式条款中不得含有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或由于经营者故意、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免责内容;杭州市某房地产公司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擅自规定“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延期三个月交房”,借此来免除因延期交房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浙江省工商局局长郑宇民认为,一些合同中“霸王条款”的实质,是商家利用计划经济的余威强行进行经营范围的分配和垄断,消费者只有在商家画的圈子里走。

  据浙江省工商局不完全统计,自去年10月1日《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实施以来,全省各级工商部门先后受理1907家企业的各类格式条款备案3828份。审查发现,目前与消费者关系密切的房地产、房屋中介、电力、自来水、电信、旅游、保险、有线电视等八大类消费合同中,存在着为数不少的各种“霸王条款”及其他不合理条款。

  “高低杠”条款存在不平等

  在一些合同条款中,经营者、消费者各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严重不对等,形成“高低杠”现象。这种条款,也是“霸王条款”霸气逼人的表现之一。

  杭州某房地产公司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规定,“楼宇的屋面、外墙使用权约定归公司所有”。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马柏伟告诉记者,根据房地产有关法律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房地产公司的规定,属于剥夺了买受人(全体买房的消费者)对楼宇屋面的所有权;温州某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合同中规定,“业主或使用人住宅单元及阳台仅作居住使用,不得作写字楼、仓库、工厂或其他商业用途”。业主(消费者)是房屋的所有人,业主有权决定房屋的使用,这条规定明显限制了消费者对房屋的处分权。浙江省一些供电、供水等公用企业在合同中规定,“合同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本合同归本公司解释”。马柏伟说,这样做剥夺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按合同法规定,合同的解释权是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享有的,而不是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

  “断尾巴”条款逃避责任

  “有的经营者搞一些‘断尾巴’条款,在合同中设置了免责的‘尾巴’,一遇情况,断尾抽身,逃避责任。”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郑宇民说。

  台州某装修公司在住宅装修装饰合同中规定,“承揽方在其装饰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本工程竣工委托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消费者在欢天喜地的同时却忘了另外一件事实:按照有关规定,装修装饰的最低保修期为二年,台州这家公司巧妙地“截断”了一年的法定保修时间。

  杭州某旅行社在旅游合同中规定,“如报名参加旅游的人数不足组团人数,旅行社可以不组团,退回乙方(旅游者)所交旅游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也不赔偿乙方任何损失”。这条规定将原本应由旅行社承担不能组团的经营风险,转嫁给了消费者,一旦组团不成功,“尾巴”截断后就可以转身而逃。 “断尾巴”条款的实质,是一些经营者不负责任的表现。

  “毛玻璃”条款掩人耳目

  浙江某电视台在有线电视服务合同中规定,“公司维修承诺:一般故障24小时修复,大故障在48小时修复,特殊情况除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修改条款,理由是未说清“什么是大故障,什么是特殊情况”。“有的合同约定不透明,故意搞得含混不清,似是而非,表面上信誓旦旦,骨子里责任不明,无法追究。”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郑宇民对这种“毛玻璃”条款深恶痛绝。

  对于这些“毛玻璃”条款,浙江省工商部门正在采取措施严查。他举例说,近日衢州市某通信公司向所有客户发了一则短信,内容为“尊敬的客户,赠送给您的气象短信将到期,下月将收取每天0.1元的气象短信费,若你不需要,发短信到08921或致电1860取消”。当地工商部门认为该公司对短信内容提醒、说明义务不够,已责令该公司改正,将“若不需要”改为“若需要”,将不需要气象服务的消费者须提出申请改为需要服务的消费者提出申请。

  浙江处罚“霸王条款”

  一批明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在浙江受到处罚。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规,对含有“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内容的合同条款,已通知经营者限期修改,对审查后符合要求的,才予以核发“通行证”。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郑宇民向记者介绍,他们主要通过格式条款备案制度来整治“霸王条款”。杭州47个楼盘《商品房买卖合同》经过备案审查,迄今未有一起因合同内容有争议向工商部门投诉的。今年5月,浙江省工商局与省移动公司合作,对全省移动公司与消费者签订含有格式条款的通信类合同备案审查。移动公司将制订的免责条款采用黑体字与其他条款区别,使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就知道免责条款的存在。同时,在合同文本中以“特别提示”的方式对消费者进行告知、提醒,并承诺为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中专业性较强、消费者比较难理解的条款。如今在浙江,所有移动公司提供的手机(包括赠送的手机),均享受“三包”服务。郑宇民说,通过备案,合同形式得到规范,提醒义务和说明义务得到强化,经营者的主要责任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趋于平等。

  郑宇民透露,对部分尚未通过备案的格式条款,将加快备案审查进度,特别是社会关注、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商品房买卖、公用企业、消费贷款、人身财产保险、旅游合同,将成为审查重点。对已通过备案的合同文本,工商部门将跟踪检查,加强监管力度。对擅自修改已通过备案合同文本的企业,将依法查处。

  郑宇民说,工商部门将加大公示力度,争取明年实现全省所有备案格式条款在“浙江企业信用网”上公示,提高社会监督力度。他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不断提高合同意识,了解格式条款法律知识,如发现“霸王条款”及其他不合理条款,可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名词解释

  霸王条款

  在实际生活中,消费者在一些企业开出的种种合同“霸王条款”前,依然处于弱势地位。

  所谓合同“霸王条款”,就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等。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调查,这种“霸王条款”特别明显地存在于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的房地产、房屋中介、电力、自来水、电信、旅游、保险、有线电视等八大行业。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注册新浪9M全免费邮箱
  新浪二手市场重新开张
  订阅新浪短信关注神舟五号载人飞船,聚焦第一个飞天中国宇航员!
  企业法律顾问考试冲刺辅导热报 还快乐互动学英语本色 考研&MBA冲刺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search 摄像机 减肥 停电装备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销魂而忘情的感受
带你步入性爱天堂
非常笑话
热辣精彩的短信笑话 绝对值得一试!
图片
铃声
·[花蝴蝶] 花蝴蝶
·[和 弦] 蓝精灵
·鸟啼铃语 蟋蟀铃声
铃声搜索


企 业 服 务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
开家饰品店年利几十万
中医根治乙肝获新突破
人员流动,客户永存


分 类 信 息
北交大MBA直通车(京)
分类特惠广告抢购
到国外去上学(豫)
企业“零”成本推广
京城留学资讯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每日2条,28元/月
原色地带--普通图片铃声,5元包月随意下载随心换. 
炫彩地带--彩图和弦铃声,10元包月下载,时尚又精彩
热辣经典
欢乐无限
结婚前,女方坦承自己的缺点:我的胸部不大,就象是2个…
每日2条,30元/月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