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黑社会性质组织"做工作" 漳州两镇干部受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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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5日19:49 新华网 | |
据《福建日报》报道,10月上旬,漳州市芗城区纪委发出通报,决定给予两名科级干部戴其山、杨鹏飞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戴其山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判处杨鹏飞有期徒刑四年,没收违法所得3.5万元。 经查,1996年三四月间,以吕其太、蔡耀三等人(已另案处理)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找到当时担任芗城区浦南镇经联社主任的杨鹏飞,以给予好处费为诱饵,要求由浦南镇 这之后,该组织利用非法手段垄断了整个浦南镇的鹅卵石生意,一年多时间里获取了100多万元非法利润。吕其太、蔡耀三等人则分别送给戴其山2.5万元、杨鹏飞3.5万元作为“回报”。(文/黄如飞芗检)(来源:新华网福建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