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公审特大贩婴案52被告贩卖婴儿11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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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6日03:54 深圳商报 | |
【新华社南宁10月15日电】(王勉黄星航)15日上午,震惊全国的特大贩卖婴儿案在广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的被告52人,共贩卖婴儿118名。 今年3月17日、30日,广西警方连续破获两起特大贩卖婴儿案,分别解救出28名婴儿和13名婴儿。案件引起中央及广西高度重视,警方全力出击,顺藤摸瓜,一个横跨广西、河南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称,这个贩婴团伙以广西玉林市福绵区谢德明、辛丽芳两家组成的家庭窝点为主。57岁的谢德明,全家7人参与作案。自2001年以来,谢德明伙同家庭成员先后窜到玉林市福绵区附近一些地方,向当地人贩子、医护人员、农村接生人员购买女婴64名,卖给河南永城市人崔文献、安徽亳州市人张小高等17名被告人。崔、张等将婴儿带到安徽、河南等地后,再卖给其他人贩。案发后被公安机关解救的28名婴儿中有23名,是被告人崔、张等从谢德明处购买的。 被告人辛丽芳与其丈夫陈善才,自2002年下半年以来,先后窜到玉林市福绵区附近的一些乡镇,向当地医护人员、接生员购买、骗取女婴31名,其中转卖给湖北省监利县人蔡立平、李秋梅10名,卖给河南省永城市人赵洪亮等16名。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玉林市福绵区妇幼保健院医生李琼;福绵区医院妇产科医生吴进娣、护士长黎活、陈敏莲和谢伟红、临时工唐英;玉林市兴业县石南镇南街街道卫生所医生陈皎;兴业县龙安镇卫生院妇产科医生刘伟新;福绵区樟木镇卫生院妇产科医生王惠英以及个体医生黎桂英、李绍春、黎永兰等12人参与了这一案件。谢德明、辛丽芳从他们处购买女婴时付给手续费大多在100元-200元左右。 经查,婴儿主要被贩往河南、安徽等地农村。 由于此案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多、范围广,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计划用十多天时间审理此案,再择日宣判。 作者:王勉黄星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