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旅馆业实行最高限价 城运会公布价格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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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6日09:17 新华网 | |||||||||
湖南省物价局昨天公布了“城运会”期间(10月15日至10月30日)的有关价格政策。“城运会”期间,对长沙、株洲、湘潭、益阳、岳阳、常德、娄底、郴州和张家界市城区的旅馆业客房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上述城市被指定接待“城运会”的旅馆业单位,住宿、伙食费按照组委会规定的标准执行;非指定接待单位,住宿费以省、市、区价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上的客房价格为最高限价,未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的单位,其客房价格以每间每天40元为最高限价。
提供代办车、船票、电信、影视点播、送餐、搬运行李、洗衣取送、停车服务的旅馆、餐饮业等经营单位的服务收费,应严格按照《湖南省旅馆业价格行为规则》的规定执行。餐饮娱乐经营场所一律不得设最低消费,也不得在餐饮娱乐价格之外另收服务费。 上述城市各停车场经营单位在“城运会”期间,对组委会车辆一律免收停车费。 接待单位为参会人员代订火车票,允许按每张10元的标准收取订票服务费,并按规定出具经地税部门印监制的收费发票。 严禁城市公交、出租车经营者擅自提价,欺诈宰客,不打表计费。 各旅游景点门票、索道、运输车辆,必须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并在醒目位置公示,不得提价和变相提价,景点、车站、机场内的厕所不得另行收费。 “城运会”期间,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将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全省价格举报电话为12358,省物价局价格举报监督电话为0731-5531885。(文/范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