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称将在2008年5月20日实施台湾“新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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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6日14:35 人民网 | |
人民网10月16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今天接见德国联邦宪法法院副院长哈瑟莫(WinfriedHassemer)暨德美刑法学者称,欧盟需要一部新宪法,台湾也需要,当前我们正在催生“台湾新宪法”,预计公元二千零六年用公投方式通过,二千零八年五月二日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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