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忍一口气被害变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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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6日15:52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 只因未能忍住一时气愤,淮南的于先生从被害人的身份变成了被告人。 早在去年6月5日,淮南白兰集团临时工于某经过六里站附近时,被拴在路边的一条狗咬伤,于某找狗主人蒋某,蒋某不在,其父母给了100元钱让于某快去看病,不要耽误了时间,并答应赔一条裤子给于某。于某到医院看病花了180元钱,因为蒋某的父母给的钱不够,于某便将此事告诉了周某、葛某和张某,4人又一同找到蒋某,结果双方发生争执继而厮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