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届三中全会彰显中国新领导集体追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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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6日21:35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据南风窗 董郁玉(北京) 在党的最高领导权力进行交接或变更后的中央委员会,其三中全会总是引人瞩目。 从时间上看,新任领导人在三中全会上拿出自己的主张,显露新一届中央委员会的政治抱负,可谓不疾不徐,当其时也。十六届三中全会审议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大致可以反映出此一届中央委员会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施政特色。在市场经济制度的框架已经大体搭建成型、在体制上和意识形态上不会再有比较剧烈变动的情况下,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制度,解决这一制度在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真正发挥出市场的优势,使国民经济在市场的轨道上运行,并产生良好效益,缓解进而解决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所遗留和产生的问题,应该是此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所追求的目标。也就是说,在市场化的大方向不变的前提下,把市场经济制度的细节问题解决好。 不过,市场经济制度运行的顺利与否是有前提和条件的。一个行之有效的宪政制度是市场经济制度正常运转的最重要条件。纸上的宪法与宪政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纸上的宪法是构成宪政的一个部分。在十六大上履新的中共党总书记胡锦涛上任后发表的第一个重要讲话,就是在纪念(1982)宪法颁布实施20周年大会上的发言。此次中共中央的修宪建议,是胡锦涛总书记在那次大会上讲话精神的符合逻辑的延伸和发展。由此,也再次使人们有机会了解执政党在处理政治、经济等实际问题时的法律应对方式。 十六届三中全会把侧重点放到经济问题上,既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传承,也是中国经济发展现阶段所面临问题的客观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旨在从更加具体、更加细致的方面入手,使市场经济制度能够协调地运转起来,实现市场所应有的效益。这些决定能否在今后若干年内得到真正的落实,关乎市场经济的前景,也关乎执政党的前途。中国的市场经济制度不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而自然发育成长起来的。在中国全面建立市场经济制度、并由这一经济制度替换计划经济制度,是基于执政党的决议而形成的党的任务,相应地,为了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执政党在思想、组织、宣传等一系列政治领域进行了许多意义重大的改革。因此,市场经济制度在中国运行的状况,直接反映了执政党建构一种制度的能力和执政水平,也关系到执政党执政的合法性资源能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得到持续有效的扩大。 事实也是如此,正是中国在20余年中所取得的举世瞩目的经济成就,为执政党的合法性基础作了至关重要的补充。从此一角度言,这次宪法所作的修改,也正是把执政党执政的合法性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面世,可以使围绕宪法修改所引发的种种猜测和争议平息下来了。这个建议,使那些“取消宪法序言”、“修改‘专政’用词”的说法显得那么幼稚和可笑。其实,在中国的宪法结构中,宪法序言无疑是最重要的一部分,也是在现实中被体现得最完整的一部分。至于“修改‘专政’用词”就更是远离现实的一种臆想。在中国,宪法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成为学者们把玩的纯学术问题。真正对宪法构成挑战的,还是市场经济制度所引发或所要求的客观变化。 当然,任何对宪法的修改都应该是慎之又慎的,这是宪法的权威性所要求的。这也就是为什么修宪及其他法律的制定或修改活动都不能替代政治改革的原因之一。政治改革,是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实际上,《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想得到实实在在的贯彻执行,没有相应程度的政治文明建设措施相配合是绝不可能实现的。从这个意义上理解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恐怕还有更多的经济与政治问题需要我们去揣摩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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