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赵林受贿案:权力为什么常常堕落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7日11:14 新华网 | |
今天,中广网记者杨明品发表了题为《权力为什么常常堕落》的评论,全文如下: 曾经风光一时的原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副局长赵林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一审结束,又一伙玩弄权力的贪官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但人民群众轻松不起来。为什么贪官屡打屡生、屡杀屡犯? 对于赵林,笔者接触过几次,其骄横、其盛气,人见人察,但他在海口市公安局的重要领导岗位上依然颠狂了多年。其实除了少数极善伪装的贪官外,大多数贪官都有一副易察的作派,而往往就有些领导觉察不到,其中缘由引人思考。从已曝光的诸多案件中,腐败案件往往在一个地方带有一定的习惯性,这说明那个地方的用人问题出现了某些故障。因此,可以说,权力的腐败与权力的上层管理者不是没有关系的,哪个地方出现了腐败,就说明哪个地方的组织、纪检尤其是主管全局工作的领导工作出现了失误。偶尔的失误是难免的,但在一个地区、一个行业老出现问题,那就说明失误不是偶然的了。海南的公安队伍出过不少乱子:先是公安厅副厅长路景林腐败下马,后又有警察酒后寻欢枪杀卖淫女等等,暴露出来的已经不少了。群众意见很大。但在这个地方,权力的堕落从来没有停止过。 权力需要监督,这是众人皆知的道理。我们的法律纪检也出台过相关的不少文件,产生了一定的效果,但事实说明,我们设计的监督尚有许多纰漏。其中的一个重要纰漏可能是对权力行使程序管理太松。大量的腐败案件表明,腐败防堵的缺口就在这里。如果海口市公安局的基建工程发包有的严格的程序,那赵林能擅自做主吗?在有的单位,主要领导说起道理来头头是道,但对项目的把持可是一点不含糊,给谁做、做多少、价格如何,全是一人说了算,好像就是他家的事情,甚至谁都可以发现其中的猫腻,但他就是不在乎。虽有招标和监督之说,但及时监督没有可操做性,在这方面,我们的纪律似乎打了个盹。如果没有人民群众冒着风险站出来,做了也就做了,如非出了大问题,否则谁也不会去追究其责任。 防范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但我认为,这个系统的关键是权力行使和决策程序的细化与及时矫正。这不可能建立在当权者的自觉上,也不能完全依赖群众“雪亮的眼睛”,群众的监督是最有效的,但是群众是权力下面的群众,他们监督的实现受很多复杂因素的制约,而且,等群众揭露出来后,损失已经造成。权力行使、决策的程序性首先是细化,然后是公开,再然后是及时融入群众的意见,让群众的监督提前和便利化,使得腐败者一动歪念头,就有明确的框框,就有完全的理由进行监督。凡是没经过集体确定的决策,一概无效。 监督如果沿着这个思路去完善,我想,权力的堕落不可能根除,但肯定会减少。 (来源:中国广播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