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着手铐逃走后继续作恶 部督逃犯被判十年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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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7日11:30 新华网 | |
新华网湖北频道10月17日电 昨日获悉,因非法收购、运输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张太七被丹江口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8月21日,老河口市人张太七租车将24只猫头鹰运往十堰,被民警截获。在接受审讯时,张太七戴着手铐逃走,被公安部列为部督逃犯。 今年4月中旬,警方经缜密侦查,在十堰市白浪开发区将张太七抓获,并从屋内查获猫头鹰活体3只、死体2只,以及果子狸9只,死体豹猫2只、豹猫皮21张。(来源:新华网湖北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