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举解决就业问题 对“一把手”“一票否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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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7日13:59 新华网 | |
记者昨从南京市政府获悉,为确保就业再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市政府专门出台了进一步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明确了要求全市要在2003—2007年的5年内,力争新增就业岗位25万个,所有的社区居委会创建成为充分就业保障社区,兴办8000家服务型企业(劳动组织),帮扶4万名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再就业培训20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就业问题“一票否决” 据介绍,为强化解决就业问题,市政府的新规定巩固和强化了“一把手”责任制。要将新增就业岗位、落实再就业政策、强化再就业服务、加大再就业资金投入和援助困难群体就业等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各级各部门“一把手”政绩的重要内容,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在年终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再就业优惠覆盖面更广 新规定扩大了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覆盖范围。凡在2005年底前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企业,符合条件的都可享受3年的再就业优惠政策;对服务型和商贸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适当放宽到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服务型企业和商贸型企业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享受相应期限的再就业优惠政策。下岗失业人员组织创办小企业,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集体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可以参照国有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 建立失业预警机制 开发应用失业预警系统,及时反映全市劳动人口的增减和就业状况。根据全市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的变化,对全市的就业形势走向进行分析、预测,初步建立起失业预警机制,为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对企业裁员行为进行规范和调控,控制企业经济性裁员的流速、流量、流向,积极落实主辅分离政策,新办经济实体,分流安置富余人员。 强化劳动合同备案 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此次新规定还强化了劳动合同备案制度,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必须在劳动者求职登记10日内确定是否录用,在确定录用劳动者的第一个工作日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在签订劳动合同后7日内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对不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的,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及时采集空岗信息 据了解,新规定强化了用人单位空岗信息的申报采集,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向各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组织)报告空岗信息,并接受上述机构(组织)开展的空岗信息调查。各级政府、各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家政服务、环卫保洁、保安等岗位信息的采集和管理,通过落实税费减免和补贴政策,优先招用下岗失业人员。 更多保障大学生就业 对本市应届大专院校毕业生和职高、技校毕业生以及未能继续升学的高中毕业生实施培训见习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对自愿参加培训见习的应届毕业生和见习培训单位,试行政府补贴(具体办法另行制定),提高新生劳动力的就业适应能力。保证本市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0%,确保有就业愿望且父母一方领取《再就业优惠证》或城市特困职工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的应届毕业生实现100%就业。(文/王瓂 赵霞 刘大颖)(来源:扬子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