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明“可口可乐官司”双方正式和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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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7日14:54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10月17日电(记者 刘丹)16日晚九点,姚明“可口可乐官司”双方在上海正式和解。 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在和解声明中称,虽然可口可乐是中国篮球的赞助商,但基于事先未征求姚明本人同意,将姚明肖像及姓名的图片用于可口可乐产品包装之事实,向姚明表示歉意。并表示,可口可乐方早于2003年6月3日起,就已停止生产引起争议的含 姚明方在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发表上述声明后,基于可口可乐公司的诚意,姚明方同意与其庭外和解,并向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对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提起的上述诉讼。 得到和解消息后,身处大洋彼岸的姚明表示:“事情得到较圆满的解决,我本人的权益得到了保障,现在事情已经结束,大家还应该向前看。希望今后有更多的赞助商帮助中国篮球,使中国篮球事业得到更长远的发展。”(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