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拔副厅级和高校校级领导干部岗位分配原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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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7日15:1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按照我省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副厅级和高校校级领导干部工作的方案,结合目前省直单位和高校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就入选人员岗位分配,提出以下原则: 1.公平公正。对41名入选人员,不论其原职级高低,省内、省外,一视同仁,均按照其报考类别进行安排。 2.工作需要。根据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对缺职和工作任务重需要加强的单位优先安排。 3.用其所长。考虑曾从事的工作和所学专业,发挥长处和优势,安排其熟悉或专业相近的业务部门工作。 4.改善结构。着眼于班子建设的长远考虑,针对一些班子在年龄、性别、专业、业务等结构方面的不足,适当补充,改善结构。 5.适度交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入选对象中本省省直单位和大专院校的同志,除工作特别需要留本单位任职外,其余均进行交流。 中共河南省委 2003年10月1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