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照加注巧“劝”法律打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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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7日17:25 齐鲁晚报 | |
莱阳工商创造性执法方便企业投资 本报莱阳10月16日讯(通讯员 张新彬 盖新章 记者 张坚栋)某些法规所制定的条文之间如果发生冲突,企业在进行工商注册时就要东奔西跑,有的会影响到企业在某一地方的投资。近日,莱阳工商部门推出了为特殊企业颁发一种“加注执照”的服务,巧解了困扰企业多年的“法律打架”问题。 今日记者前往莱阳工商局采访时,该局慕长青局长说了这样一件事,一家准备进行工商注册的外资药业企业,遇到了这样的法律“打架问题,按照《公司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得到药品生产许可证,才能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但是《药品法》和实施条例同时也规定,从事药品生产的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必须首先完成企业的筹建等相关工作。 “企业如果没有办理工商执照,既没有名称,也无法刻制公章、开设账户、签订合同、引进资金,根本不可能完成筹建工作,企业因此陷入了没有许可证不能办理工商执照,只有拿到执照才能去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法规连环套的尴尬中”。慕局长告诉记者。“这个问题困扰着许多需要办理生产许可证和特种许可证的新筹建的企业,由于法规的冲突导致工商执照迟迟办不下来,影响了一些企业的投资积极性”。 据了解,为了克服这个矛盾,莱阳工商局为这家药品企业办理了一个“加注执照”,这个执照特别加了一个限定使用范围的旁注:“本执照只可用于刻制公章、开设账户、招商引资及办理其它证照,但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正式的经营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方许开始”。 “有了这个执照,企业就可以一边从事企业筹办,一边申请生产许可,但却不得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这个加注的执照极大地方便了企业,提高了工商部门的服务水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