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86名矿工蒙难的安徽芦岭矿难责任者受到严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7日19:5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合肥十月十七日电(记者顾立军)安徽淮北芦岭煤矿今年五月十三日发生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受到严肃处理。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宋从恕被撤职。部分涉事的相关干部受到惩处。 记者从淮北得到消息,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朱成林和副省长黄海嵩日前在淮北矿业集团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宣布了相关处理决定。 今年五月十三日,淮北矿业集团芦岭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八十六名矿工蒙难。事故发生后,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部、全国总工会和安徽省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组织的事故调查组。经过全面调查,完成了事故调查报告,并请示国务院同意,对负有相关责任的二十七人作出处理决定。 其中省经贸委煤炭工业管理办公室主任计承法,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淮北矿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宋从恕,受到撤职处分;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赵奇等五名集团公司干部,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芦岭煤矿矿长孙家斌受到开除留用二年处分;副矿长袁前进、王汉民、马典安等十五名干部,分别受到开除留用、撤职、记大过、降级等处分。同时,建议给予上述人员中的二十二名共产党员以党内处分;建议给予淮北矿业集团党委书记欧阳其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给予芦岭煤矿党委书记王士永撤消党内职务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