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批准警方使用直升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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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8日01:24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是兆新)昨天,公安部在“中国国际警用装备博览会”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一直悬而未决的中国警方使用直升机问题已被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批准。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透露,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已经于9月下旬正式批准各地公安机关对警用直升机的使用,空管由空军方面负责。这使得公安部成为我国第5个拥有航空器管理权的单位。目前公安部正与国家有关部门就警用直升机的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并与一些世界著名 公安部昨天宣布,一个云集世界上最先进警用装备生产商的博览会将于明年6月在北京举办,它是目前中国惟一的国际性警用装备博览会。届时,包括波音、麦道和欧洲直升机公司等世界著名的直升机生产商都将参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