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太婆闹离婚难倒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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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8日03:09 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杨秀东) 昨(17)日,年已七旬的林太婆觉得自己常被老伴虐待,执意要办理离婚手续,这桩“离婚官司”却难倒了成都市民政局。咋呢?她只有一份结婚证,而且结婚证上老伴的年龄比户口登记的岁数要小整整3岁。 哭诉:再婚老伴虐待我 林太婆系铁二局的退休工程师,前夫于1987年去世。1989年,她和比自己年长3岁的现任老伴再婚。“他老是虐待我,”昨日下午2时许,这位年已74岁的老人一走进成都市民政局就一股脑儿地倒起苦水,一边说一边老泪纵横。 据林太婆讲,她的老伴是青海人,刚结婚时还不觉得他有啥不好,随着年纪增大,他的性格变得很是古怪:只要稍不如意,他就会动手用烟头烫,用开水淋,“简直不把我当人对待”。去年初,她实在忍受不了老伴的“折磨”,开始和他打“离婚官司”。 难题:民政妇联都不敢办 林太婆与老伴闹离婚,不仅是她的所在单位犯了难,连成都市民政局也觉得有点棘手。“一是她和老伴只有一张结婚证,手续不齐我们咋敢办嘛?”成都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处长宋正祥说,二是她老伴在结婚证上的年龄,比户口及身份证上小整整3岁。 对此,林太婆的解释是:“我叫他把他那一张结婚证拿出来,他却说弄丢了,一年多来都不给。”谈到老伴的年龄问题时,“我也不知道是咋回事儿,当初办结婚证时,是单位上出的证明。” 据了解,林太婆不止一次找过婚姻登记部门,但终因这两大难题没能离成婚。前不久,她到了金牛区妇联,虽然妇联答应帮忙,但没有掌握到相关证据。 支招:补办手续再离婚 “听说新婚姻登记条例办事方便了,我专门来办这事儿,唉……”说到这里,林太婆叹了一口气。 面对泪眼涟涟的林太婆,宋正祥也很无奈。他劝说了一会儿,然后给太婆支了3招:先去档案局查相关资料,以便弄清楚她老伴结婚证上的年龄与户口及身份证悬殊的原因;二是到原办理结婚证的机关补办一个夫妻关系证明,“一张结婚证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最后,再与老伴谈妥处理财产等与离婚相关的协议并双方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