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业主满意率84.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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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8日09:01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全国首次物业管理入户问卷调查在我市展开,结果表明—— 本报讯 (记者 陈璇 通讯员林瑛)我市居民普遍认为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不错,市消委会今年第三季度在对全市104个住宅小区1000户业主开展入户调查后发现:业主们对物业公司工作基本满意、较满意或满意的达84.44%,不满意只占15.56%。业主们反映的最普遍的物业管理问题是收费不合理、占用公共绿地、噪音扰民等。昨日,市消委会召开新闻发 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000份,回收979份,回收率为97.9%。调查涉及74家物业管理公司、104个住宅小区(公寓)。根据问卷调查表,我市物业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一目了然。 82%物业拥有职业资格证 与其他城市的消费者相比,厦门的老百姓似乎更通情达理,不太挑剔。因为他们中82.2%的人在买房入住后没有对房地产公司做主为他们选择的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异议,只有17.8%的业主自主选择了物业,而其中只有45.8%的业主与物业曾签订物业管理合同。但是,老百姓心里比谁都明白,谁管物业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服务、管理的质量。在对所属物业进行综合评估时,广大业主都给了较高的分数。其中21.69%的业主对物业的服务表示满意,61.75%的业主表示比较满意或基本满意,只15.56%的业主表示不满意。较高的满意度与职业素质和有效监督密不可分。在消委会的入户调查中,82%的住户反映他们小区的物业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只有87户反映该小区的物业没有取得资格证书。还有39.3%的住户知道小区曾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享有选举权。41.6%的业主知道自己享有监督物业履行合同的权利。 70%住户反映治安问题严重 业主请物业管理小区,就是想要住得安心、放心、舒心。尽管老百姓对物业的管理总体上较为满意,但物业管理公司还是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调查中有近70%的住户反映住宅小区治安问题严重。业主们关于小区管理的其他意见主要集中在卫生脏、乱、差:有的生活小区垃圾没有定点投放,楼道乱堆放杂物,宠物乱拉大小便,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绿化地管理不善:有的绿化地没有栽种花草树木、杂草丛生,有的占用绿化地搞建筑;改变房屋用途:有的物业管理公司将地下室、藏物间出租经营餐饮业,造成油烟污染小区空气,噪声扰民,有的占道停放车辆,阻塞交通;物业管理制度不健全:有406户业主反映所在小区物业管理混乱,存在私搭乱建、乱停放车辆,房屋共用部分乱堆乱放,有的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修缮不及时,广大业主呼吁要对物业实行规范化管理。 收费普遍相对合理 但乱收费仍然存在 我市一半住宅小区每月的物业管理费为每平方米0.5至1元,0.5元/平方米以下的占34.9%,1元/平方米以上的占14.6%,个别(1.1%)收费达2元/平方米以上。这样的价格大家还是可以接受的。而且一半以上业主认为所在物业管理公司对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能尽到责任,出现问题也能及时修复,专项维修资金能够做到专款专用。 也有部分业主对物业收取的服务费不满意:258户认为,物业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现象;288户认为,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乱收费用的现象;312户认为,有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现象;424户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质价不符;141户认为物业管理公司只收费不服务;有207户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是多收费少服务。 加强监督物业企业力度 根据此次入户调查的结果,市消委会对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建议:希望房地产行政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加强监督力度,取缔或规范没有取得资格认证的物业管理公司;组织物业公司学习《物业管理条例》,对从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物业管理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全面履行“物业管理服务”规定的各项职责,使我市物业管理服务进入规范化管理轨道;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对住宅生活小区进一步进行调查,并指导未曾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迅速成立业主委员会,以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自己的权利;地产行政部门对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帮助,让他们聘请自己满意的、能尽职责的物业管理公司。 (厦门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