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入美国需注册FD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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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8日10:06 南方都市报 | |
食品入美国需注册FDA 广交会组织的FDA新法规讲座吸引了众多国内企业 本报讯从昨天起,凡生产、加工、包装或保存美国人畜食用的物品或食品的美国国内外企业,开始向FDA(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登记,2003年12月12日为最后期限。届时, 911事件后,美国国会通过了《公众健康安全及反生物恐怖主义预防应对法》(BIOTERRORISM法案),要求美国国内外制造、处理、包装或储备食物的厂商都必须向FDA登记,以便在爆发食物传染病的情况下确定病源和事件起因。 根据法案,食品被定义为:所有人用食品、酒精饮料、宠物饲料、食品包装、添加剂以及膳食补充品(维生素及矿物质等);厂家则被定义为:任何在一固定的实际地点,有管理制度下的产业、结构等将视为一家厂家,有不同管理人员的将被视为第二家厂家。中国国内厂家可上FDA网站进行申请注册。 专门代理FDA事宜的有关负责人表示,中国企业在填写注册表时最大问题是语言问题,如果材料准备齐全、填写正确,立即就可拿到注册。 进口食品预先通报条例 在美国新出台的FDA新法规中的进口食品预先通报条例规定,除个人在行李内携带的食品不需要预先通报外,所有为人类和动物生产的食品都必须在进入美国前预先通知美国FDA。居住在美国并且有公司业务的购买者、进口商或代理商都必须向美国FDA预先通报,且必须在货物抵达美国口岸的前一天中午通知FDA,同时通知不能早于货物抵达美国口岸的前五天。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邓恒 实习生 杨芳 本版摄影:本报记者 范舟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