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编制民航乘客禁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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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8日11:56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翟墨 民航乘客拿“行李里有炸弹”一类的话开玩笑,致使航班延误,自己因此被罚款、留置、拘留甚至被判刑,这类事见诸报端的多了。依据的是哪一部法律呢?按机场警方的通常说法,是《航空安全保卫条例》。该《条例》第十六条“机场内禁止下列行为”之六:“谎报险情,制造混乱。”第二十五条“航空器内禁止下列行为”之五:“危及飞行安全和扰乱 深究法理与当事人的行为及后果,“行李里有炸弹”的玩笑话到底触未触犯有关法律,早有不少人提出异议,这且按下不提。《北京晨报》近日报道,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一名旅客因携带不明渗漏物品登机,在接受乘务员询问时,说了句“又不是炸弹,紧张什么”,致使飞机停飞,百余名旅客下机重新接受安检,近两个小时后,该航班才得以启程,该旅客被处200元罚款并留置查问。这就让人难以理解了,说“行李里有炸弹”是“谎报险情”勉强说得过去,而声明“没有炸弹”,且还只是回答乘务员的问话,又到底犯了哪门子法呢?乘务员说:她听到了“炸弹”两个字。 每看到又有人因为一句“里面有炸弹”的玩笑而被机场警方处罚,替他们不平的同时,也免不了嘲笑他们的愚蠢:咋就不长个记性呢?笔者的“记性”还算好,每次搭飞机都要不停地提醒自己:“千万不要乱说话!”对此我是基本上放心的。可前几日与几个朋友倾家而出,各家都带有刚上小学的孩子,当时我们几个大人真是提心吊胆,生怕他们冒出些“炸你”、“不准动”的话来,我们这一行可就惨了。 现在倒好,在机场、飞机上说话,是连“炸弹”二字也不许带了,那么作为民航的乘客,他们还有多少自由的话语空间呢?可谈“拉登”吗?可谈劫机事件吗?甚至不可说“摔”、不可说“撞”、不可说“掉”、不可说“毁”? 明显的玩笑被作为“谎报”、“危及”和“扰乱”,在法律上的准确与否姑且不论。现在是连“没有炸弹”也要受到处罚了,那么,有关方面给广大乘客编制出一本禁语的册子,是不是很有必要?何必非要乘客一个不小心,就说错了话,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麻烦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