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测绘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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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8日17:27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孟环)从12月1日起,凡编制、印刷、出版、发行、展示、登载的地图若发生错绘、漏绘、泄密,并危害到国家主权或者安全,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昨天,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测绘条例》,该条例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 该条例明确规定,公开展示、悬挂、刊登、播映标有国界线和行政区域界限的各类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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