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充当保护伞派出所长进牢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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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8日17:34 北京晚报 | |
新华社10月17日讯江西省铅山县五铜派出所原所长贡树林因在任职期间为黑社会组织成员充当“保护伞”,近日被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徇私枉法罪与受贿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1997年10月,铅山县“祝氏”家族黑社会组织主要骨干成员蔡春标要求在侯大兴等人开采的小金矿“入干股”,遭到拒绝后,蔡春标遂用随身携带的刀将侯大兴刺成重伤,但时任五铜派出所所长的贡树林碍于私情,一直不予立案。1998年8月29日,贡树林在自己办公室内召集蔡春标、侯大兴、祝思明等人,对蔡春标刺伤侯大兴一事进行“调解”。迫于无奈,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