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晤泰国大理院院长 指司法合作获积极成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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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8日18:0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曼谷十月十八日电(记者 罗钦文) 正在泰国进行国事访问的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十八日上午在此会见了泰国大理院院长阿塔尼滴。他表示,中泰司法合作是两国关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已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会见在友好的气氛中进行。胡锦涛主席指出,中泰关系发展良好,各领域合作不断扩大,各层次的人员往来日益密切,深层次、全方位、高水平正成为两国关系的基本特征。 胡锦涛说,中国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基本经验之一,就是要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要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到二0一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他表示,中国愿意借鉴泰国在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有关经验,希望双方司法部门继续加强交流与合作。 泰国大理院院长阿塔尼滴也表示,泰中两国司法部门保持着很好的合作关系。中国在司法仲裁和民事调解方面的经验与做法很有特点,泰国司法部门愿进一步加强同中方的交流与合作,相互借鉴和学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