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判处两名局级贪官 均被被判刑十多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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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8日23:04 新华网 | |
新华网贵阳10月18日电(记者房方 周友翔)贵州省17日判处两名贪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原局长罗发玉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财产30万元;贵州省新闻出版局原局长姚康乐因滥用职权、收受贿赂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66万元、美元1000元。经法院审理查明,罗发玉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18次收受、索取人民币、美元及住房、轿车等贵重物品,共计人民币逾199万元、 案发后,罗发玉主动向贵州省纪委交代了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实,并全部退交其犯罪所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逾199万元,美元3300元。涉案赃款赃物已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宣判结束后,罗发玉表示服从判决。 法院审理认定,姚康乐任贵州省新闻出版局出版大楼基建小组组长时,借负责大楼招标和基建领导工作之便,滥用职权并收受贿赂,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受贵州省高院委托,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姚的上诉,维持原判。(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