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怕民众知道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9日01:52 京华时报 | |
更多作者: 东方来源: 南方都市报 据报道,59名四川省级新闻发言人近日领到《四川省省级新闻发言人手册》,手册中明确规定:新闻发言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不能说“无可奉告”。手册中共规定了新闻发言人应把握的12个“要”与6个“不要。 四川此举,是对大众媒体新闻采访权的一种尊重,其深层则是政府对于公民知情权的尊重。与其说这是一个进步,毋宁说是政府的一种归位。政府来自其国民的授权,对其国民负责。在我国,政府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绝无自己的私利。从这点说,政府对其民众必然是坦诚的,不怕民众知道得更多。而在一些与公民利益息息相关、民众渴求了解真相并希望知道更多的事情上,政府更应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恐慌止于公开,民知多而不乱,这是今春SARS疫情给我们带来的最大启迪。原先认为,民众知道多了,就会引起社会不稳定。结果证明,民众知道越多,行为越理性。这一切的前提,就在于政府对民众不再“无可奉告”。 包括四川在内的一些地方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推行和完善,以及呼之欲出的《信息公开法》,是一种信号,同时也表明了一种趋势,那就是我国政府在解决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上的努力。 政府在任何事关公共利益的事情上不再“无可奉告”,不仅能够获得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良性互动,而且也能为政府获得最广泛的监督和支持的力量。 摘编自《南方都市报》10月18日 文/东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