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跷 一套房子冒出两房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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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9日04: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赖永强实习生李欣忆) 昨日,家住成都蜀营街55号的范海清向记者反映说:“我已出租3年的一套住房,半路突然冒出个新房东和我争房子。”记者调查发现:果然一套房屋有两个房东。 这套房子“嫁”二主 房东之一范海清,原先住在文化街,3年前3因市政拆迁,她与武侯区房地局拆迁办达成房屋产权调换协议(有协议书为证),迁到蜀营街55号,换了两套房,分别是1幢2单元3楼9号和5楼17号。从2000年起,她就把3楼9号的房屋以每月300元出租给别人至今。房东之二冯昌金,是某水电安装公司职工。2000年8月,公司以冯个人的名义购买了3楼9号这套住房(有房产证为证)。但公司一直让它闲置至今。 两房东碰面吵得凶 今年10月9日,水电安装公司通知冯去看蜀营街的住房。冯于是来到了蜀营街55号找到了那间房。他掏出公司给的房门钥匙开门,但打不开。这时屋里有人质问:“哪个在开门?”随后屋里的人打开了门,问冯怎么会有钥匙。冯说:“我是房东。我还没问你怎么会住这儿呢。”屋里的人备感委屈:“我交了房租凭什么不该住这儿?”屋里的人立即到5楼叫来了房东范女士。范说:“我才是房东,我和房地局有协议书。”冯说:“协议书有什么用,我这儿还有房产证呢。”双方争得面红耳赤。围观群众提议,双方都说是房东,把证据拿出来嘛。 让人吃惊的是,双方真的都有证据:冯先生拿来了房产证,范女士则出示了产权调换协议书。最后双方找到了武侯区房管局。该局负责人说,双方的协议书和产权证都是真的,但同一套住房不应出现两个房主,可能是经办人员办理时出了差错。他表示将立即调查此事。 此事究竟如何解决,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律师说法 如开发商欺诈可双倍索赔 何佳林律师认为:出现这种情况,很有可能是开发商在将这套房屋补偿给范女士后,然后又将它出售给冯先生。如果真是这样,因冯先生已将房屋的产权办理了,冯应是这套房屋的主人;范女士则可状告开发商欺诈,并向开发商提出双倍索赔。如果不属于这种情况,则另当别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