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污染超?? 法院判决返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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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9日07:39 汉网 | |
一套为女儿结婚准备的新房,却因装修问题无法正常入住,由此引发了唐山市首例家装污染纠纷案。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装修施工方拆除装修材料,返还装修款2.3万元。 据原告唐山市路北区居民张瑞珍介绍,2001年10月,她为女儿结婚购买了一套新房,并找到唐山美艺家居装饰部,签订了“装修承包合同”,同时交了2.3万元预付款。但到了 在此过程中,张瑞珍几次因家人在装修的新房中有不良反应。新婚的小两口也因难以忍受刺鼻气味而不敢入住。今年1月24日,张瑞珍委托唐山市质监局质检所对这套已装修了一年的住房进行检测,其结果显示,室内有毒有害物质大大超过国家标准。因多次交涉未果,3月7日,张瑞珍将美艺家居装饰部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美艺装饰部退还装修款2.3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