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庭河西区率先亮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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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9日09:07 每日新报 | |
李海燕赵旭 新报讯【记者李海燕通讯员赵旭】河西区各街在全市率先建成人民调解庭,昨天上午尖山街调解庭就一起拖欠物业费纠纷案件,成功地进行了调解,成为该区12个街道人民调解庭调解的第一例民事纠纷案件。 据该区有关人士介绍,人民调解庭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常设机构,每街只有一个调解庭,调解庭有统一的标志、规范制度和调解程序,负责调解辖区内的一般民事纠纷,只要矛盾双方到人民调解庭申请调解,调解庭就受理并启动调解程序。开庭调解时间由双方当事人自定。调解成功双方要签订调解协议书,协议书具有民事合同性质。人民调解庭对调解过的案例还要进行回访,督促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从而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及时解决群众纠纷,化解矛盾,促进社会稳定。这种调解方式既方便快捷,又不用交费;既有人情味,又贴近百姓,居民容易接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