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收执罚部门收支脱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9日09:09 石家庄日报 | |
本报讯(孙英明任会君)根据我省近日出台的《执收执罚部门收支脱钩管理暂行办法》,从本月起,具有行政性收费和罚没职能的各级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以及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代行行政性收费职能的事业单位,均开始实行彻底的收支脱钩。 《暂行办法》规定,取消对执收执罚部门“按比例留用”、“按比例返还”等各种收支挂钩办法。部门执收执罚工作成本性经费之外的任何经费支出与其组织的行政性收费和罚 同时要求执收执罚部门,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的外,进一步扩大收费“票款分离”和罚没收入“罚缴分离”办法,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有关规定;“收支脱钩”后,必须公正公平地组织收入,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规范行使收费和罚没职能,既不得乱收乱罚,也不得该收不收、该罚不罚或少收少罚、任意减免;严禁转移、截留资金,严禁私设银行账户滞留应缴收入,严禁私分、坐支、挪用、擅自用于职工福利或其它开支项目。各级政府收费管理部门及各执收执罚部门要设立专门举报中心和电话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