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新闻出版局原局长姚康乐 滥用职权收受贿赂被判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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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9日11:35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贵阳10月18日电】(记者房方周友翔)受贵州省高院委托,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对贵州省新闻出版局原局长姚康乐滥用职权、收受贿赂一案作出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判处姚康乐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66万元、美元1000元。 贵州省高院审理认定,1998年10月,经贵州省计委批准,省新闻出版局决定修建出版 2000年7月,雷盛麟、黄跃红夫妇以姚康乐之子的名义,在贵阳新大陆楼盘预订了一套价值48.4万元的住房,并支付5000元定金。为避人耳目,姚康乐以其弟姚康生的名义采取银行按揭方式收下这套住房。 法院同时查明,在姚康乐的授意下,2001年1月2日,雷盛麟、黄跃红给姚康生现金20万元,支持其到上海办货运公司。 作者:记者房方周友翔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