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两局长栽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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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9日16:29 南方日报 | |
贵州省两局长栽了 新闻出版局原局长受贿终审被判12年 地税局原局长受贿索贿一审被判15年 贵阳消息 受贵州省高院委托,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7日对贵州省新闻出版局原局长姚康乐滥用职权、收受贿赂一案作出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判处姚康乐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66万元、美元1000元。 贵州省高院审理认定,1998年10月,经贵州省计委批准,省新闻出版局决定修建出版大楼,姚康乐任基建小组组长,负责大楼招标和基建领导工作。2000年3月,为获取出版大楼工程,贵州弘埔贸易公司总经理雷盛麟与省建三公司总经理丁金国商定,由省建三公司参与出版大楼工程竞标,雷盛麟负责疏通出版局的关系及事先掌握标的。 2000年7月,雷盛麟、黄跃红夫妇以姚康乐之子的名义,在贵阳新大陆楼盘预订了一套价值48.4万元的住房。为避人耳目,姚康乐以其弟姚康生的名义采取银行按揭方式收下这套住房。同年9月20日,在开标预备会上,姚康乐使雷盛麟得以中标。 自2000年10月26日至2001年8月2日,出版局先后9次共支付工程款1426万多元。雷盛麟、黄跃红夫妇采取收款不入账、虚列支出、取款不入账等手段侵占工程款855.68万元,挪用资金80万元,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新华社供稿 又讯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原局长罗发玉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牟取利益,先后18次收受、索取人民币、美元及住房、轿车等贵重物品,共计人民币逾199万元、美元3300元。17日被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没收财产30万元。新华社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