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任命干部任前要考法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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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9日18:24 新华网 | |
17日下午,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本月20日举行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任命的有关人员,参加了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这是省人大常委会对拟提请任命人员进行的首场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今年6月,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还通过相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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