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务员须在社区做义工 每年不少于20小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9日19:00 新华网 | |
今天上午,“广州义工社区服务月活动”启动,市义工联2003-2005年发展计划正式公布。从明年初起,广州将在公务员中倡导开展“社区假日义工”活动,公务员每年累计做义工不少于20小时,此举也将纳入公务员晋升、职称评定等考核内容。 据了解,在为期一个月的“广州义工社区服务月活动”中,将开展大中学生社区义务工作的试点工作,各区选取一条街道作为试点单位,与辖内大中学校商定,组织学生分期分 据悉,目前,广州市义工联正与广州市教育局和团市委,积极探索在市属大中学生中推行参与社区义务工作的做法,明确规定每年度需完成一定时数的义务工作,并逐步将做义工服务纳入大中学生的德育教育考核中。 据透露,大中学生的义工经历将有可能直接成为学校对学生进行全面评价的一个标准,目前正探讨在学生顺利毕业或升学过程中,对有义工履历的予以适当照顾,此项目已计划在今年年底正式实施。 据悉,为充分发挥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示范带头作用,明年初由市义工联倡导、市文明办主办,逐步推广公务员“社区假日义工”活动。倡导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参照实行)工作人员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在所居住的社区参加各类公益活动,每年累计不少于20小时。 义务工作经历将作为升职、评职称的考察内容。据悉,目前广州市义工联正积极寻求与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协作,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当事人的义务工作经历作为考察内容。各企事业单位在招聘人员时,可优先录用有义务工作经历者。(孙朝方李向东 黄溯微)(来源:羊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