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早报》消息10月9日,恋爱了两年的四川嫌疑艾滋患者周小燕(化名)与外地人梁永浩(化名)携手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证。周小燕的病情是上个月进行婚前体检时发现的,她的恋人至今仍不知情。9月22日,两人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手续,登记员初审认为符合结婚法定条件,要求双方到指定的妇幼保健院进行婚前体检。第二天,检查结果出来了,周小燕的艾滋筛查实验呈阳性,需到四川省疾病控制中心复查确诊。听到这话的小燕吓了一跳,她请求医生不要把这一情况透露给男友。报刊上关于新婚姻登记条例的宣 传,让小燕看到了自己与相恋两年的男友还有结婚的希望:从10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新条例取消了强制婚检。“我们等过了国庆再办证吧,那个时候手续简单得多。”她向男友说。10月9日下午,当小燕及其恋人再次来到婚姻登记处时,登记员面临着艰难的选择。正当他们举棋不定时,一个意外的发现救了驾:经仔细审查,小燕的身份证号码有几位数是后来手写添上的,与其户口簿上的内容不一致。他俩有点惋惜地离开了,临走前两人表示,立即回老家办好身份证,不日再来领结婚证。知情不报触犯刑法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双全,就周小燕与梁永浩结婚一事发表看法时指出,知情不报触犯刑法。此外,刚刚开始实施的新《婚姻登记条例》与国家法律相冲突。婚检机构妇幼保健院有义务将小燕的病情如实告知其男友。得知这一情况的婚姻登记处,也责无旁贷。否则,要是造成了病情传染,他们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周小燕应该首先把实情告诉男友,如果她没有这样做而导致男友传染了该病,可以追究她的刑事责任。”陈双全说。陈双全说,婚姻条例取消了强制婚检,而《母婴保健法》则明确规定应当婚检,两者之间产生了冲突。“《婚姻登记条例》是国务院颁布施行的,属于行政法规;而《母婴保健法》是全国人大通过的,属于国家法律,根据我国《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国家法律的效力等级大于行政法规。”据中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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