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生意” 一厂主厂房“拆拆建建”套巨额补偿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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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0日00:56 新华网 | |
新闻索引:近日有读者向快报市民连线反映:南京栖霞区马群街道黄马大队青马村的一厂主吕福强趁拆迁之机大面积突击违建、刚拆迁又复建,套取国家拆迁补偿。据反映,吕福强三四年前用10余万元买下村里的旧厂房,开的“福久摩擦材料厂”大部分时间闲着。去年厂院东侧的一排旧平房拆迁,得了国家近30万元补偿款。今年他又把这排旧平房原址复建,加上另外突击建的,共有近千平方米违建。新旧房加起来,又得了60万的拆迁补偿款。为什么这些旧厂房拆掉后又能迅速地盖起来?为什么厂主吕福强能够轻易地在自己的厂内大兴土 现场调查:去年刚拆迁补偿,今年原址复建再套利 记者日前来到马群街道黄马大队青马村,在一占地四五亩的厂区内看见多幢厂房、生活用房等建筑,面积估摸有近2000平方米,占了厂院的大部分。其中约一半是多年前的旧建筑旧,面积近千平方米。另外一半左右建筑是刚刚新建的,墙上的水泥明显可看出是新近抹上去的,有的厂房门窗还没来得及装,屋内的地面还是潮湿的。尤其是厂院东边的一长排平房,有十几间,室内的地面很湿,墙上的水泥显得乱七八糟,显然是新近草草抹上的。门窗歪歪地安在墙上,后面的墙壁没有水泥,露出大片的旧砖头。常年住在该厂租屋的陈先生介绍说,这排平房在去年因国家西气东输工程而被拆迁,房主吕福强得了国家几十万元拆迁补偿款。这种房屋的成本每平方米不过几十元而已,怎么能得到那么多国家补偿款?但吕福强仍不满足,今年这里要拆迁,吕福强又在原址把刚被拆迁的平房草草复建了起来,重复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吕福强今年拆迁前突击建起的厂房等共有近千平方米,目的是为了套取国家拆迁补偿,“看看这些建筑草草的样子就知道是什么目的”。一位村民说,他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一直无人管,原因是吕上面“有人”。记者看到,福久摩擦材料厂厂房里的机器不多,落满厚厚的灰尘,无人生产。陈先生介绍说,这个“摩擦材料厂”绝大部分时间闲置着。记者找到黄马大队的村干部,问吕福强这样搞怎么没人管?村干部说,去年早就传闻这里要拆迁,今年6月接到上面的拆迁通知。吕福强今年春夏在厂里新建了大量房屋,他三四年前十来万买了大队的厂,去年厂东边那点儿旧平房拆迁,得了近30万,今年原址又复建了起来,又得了大笔国家拆迁补偿。他上面“有人”,谁管得了? 吕福强:“在自己厂里盖房是我的自由” 15日下午4点到5点,在迈皋桥的一家茶社,记者与吕福强进行了1个多小时的采访交谈。他介绍说,他1999年到马群黄马大队青马村,以14万元买下村里一处倒闭的旧厂房。该厂占地4亩多,不到5亩,当时里面有近千平方米的厂房和生活用房等建筑。吕福强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当时买厂的协议复印件,上面写的金额却只有10万元。他说,还有4万元是另外算的,协议没带来。吕福强说,他利用这地方开了一家“福久摩擦材料厂”,但生意一直不好,大部分时间停产。今年打算扩大规模,又新建了七八百平方米的厂房和生活用房、附属房。加上以前的旧房屋,总共不到2000平方米。但是没想到刚建好就要拆迁,白忙了,亏惨啦!记者问,在拆迁前这样建房,有关部门不管吗?是否按规定经过了区建设规划部门的审批?吕福强说,在自己的厂里建房是他的自由。这些房屋没有经区建设规划部门审批,而是和村里或街道说过了,是村里或街道同意的,但都没有书面批文和证照。记者问,厂院东边的平房去年刚拆迁,是否补偿了近30万元?今年怎么又重建了起来?吕福强说,那排旧平房去年西气东输拆迁过,国家补偿了他20多万,不到30万。今年复建是扩大扩大生产的需要。今年拆迁,厂里的新旧房屋加起来,还有一些附属设施,又得到了60万元补偿。 拆迁办:是否重复补偿记不清了 记者联系到栖霞区拆迁办负责该厂拆迁的干部陆忠强。陆忠强说,今年对吕福祥的厂的拆迁已经结算清了,共补偿给他60万元。该厂的房屋大致分为2部分,以不同标准给予拆迁补偿。以前的旧房按正常标准补偿,今年拆迁前新建的七八百平方米房屋没有合法手续,按违建给予补偿。记者问,去年该厂东侧的十几间平房已经拆迁过一次了,当时给了他近30万元补偿款。今年他又在原址复建,是否重复给了补偿?陆忠强说工作忙,记不清了。记者提出能否看看拆迁补偿明细情况,陆忠强说没时间,要等十几天后再说。记者问,吕福强在拆迁前如此突击违建,是否符合规定?陆忠强说:“当然不合适。但我们又不是城管,他突击违建时我们又管不到。”栖霞区建设局规划科人士表示,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在集体土地上建房须经区建设局审批,核发房产证。否则,属于违章建筑,在拆迁时不予认可。 律师:拆迁过的地方复建是违法 吕福强还介绍说,去年5月,市民陈如平向他租赁了该厂内200多平方米的空闲厂房和生活用房,开了一家挂面加工厂。今年要拆迁,他5月就通知陈搬走,拆迁办算给陈的搬家费等补偿是1.4万余元(一万四千余元)。但陈嫌少,拒绝搬走。“我已起诉,要求陈如平立即搬走。法院将在10月28日开庭。”陈如平介绍说,自己的损失远不止1.4万元,他已聘请刘洪律师事务所的虞兴东律师应诉。虞律师向记者介绍说,他曾到栖霞区拆迁办去了解情况,要求调看拆迁补偿的详细相关资料,遭到拒绝。虞律师说,按照我国有关拆迁的法规规定,在刚拆迁过的地方又复建是违法的。一些市民疑惑:拆迁前如此突击违建、刚拆又复建,有关部门为什么不管?一方面,很多拆迁的老百姓的拆迁补偿少得连住房都买不起,另一方面,却是如此“慷慨”补偿。国家的拆迁补偿款究竟应该如何使用?快报对此继续关注。(记者/姜天蔚) 编后:这“生意”钻了什么空子 “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这是形容以前穷人家的孩子没钱买衣服窘状的顺口溜。现在的那位吕老板估计也是穷孩子出身,这条顺口溜是打小就念熟的,不然怎么会这么了解“废物利用”的道理呢。只不过,他把这套理论嫁接到拆建房子套取国家巨额补偿上面来,创意是有创意,但怎么也不会像缝补过的衣服穿在身上这么安心。再怎么着,还有个法律在管着你呢,只要是不干净的钱,我看早晚也得吐出来,到时候再来个聪明反被聪明误,弄了个引火烧身,我看这位老板可就要吃不了兜着走了。 那位吕老板显然还对自己的杰作有点沾沾自得,用他的话说“在厂里盖房子是我自己的事情”“跟村子和街道打个招呼就行了”,现在看来,他这个招呼打得果然很有效。按理说,突击盖这么大的一片房子动静不小,村子和街道不会不知道,但正是因为吕老板打了招呼,所以最后也就装作不知道,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皆大欢喜岂不是好。如果问题仅仅出在村子和街道,倒还容易理解,但问题显然没有那么简单。从记者的调查来看,拆迁和城管部门在帮助吕老板完成他的杰作上面也是“功不可没”,拆迁部门说“我们只管拆迁,他在拆过的地方再盖房子,我们不是城管部门,管不着”,这话听着倒还像回事,但细细一想,刚刚拆过的地方,你再去拆第二遍,就不觉得奇怪吗?刚刚给了30万补偿款,回过头来再给个60万,你就不觉得拿纳税人的钱太不当钱了吗?如此明显的工作失误没有避免,你就不觉得自己失职吗?再说城管部门,既然盖房子是你们管的,怎么这么大的一片房子说盖就盖了起来呢,怎么你们也就没看到其中的蹊跷呢,是没看到还是假装看不到,这一点大可存疑。 拆迁是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的,不仅对于拆迁户,对政府部门同样也如此。按理说,如果大家都依法办事,类似吕老板这样的聪明人也是钻不了空子的,但如果大家都置法律法规于不顾,我看吕老板想不钻空子都难。(来源:现代快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