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直升机获军委批准,空管由空军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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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0日03:04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据新快报报道,一直悬而未决的中国警方使用直升机问题已获国务院和中央军委批准,空管将由空军方面负责。这一消息是公安部有关人士前天在北京召开的第二届中国国际警用装备博览会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 “中国警用直升机不能‘万国牌’。”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副局长陶军生当日强调。据透露,今后各地警方将使用尽可能统一的机型进行警务活动,目前公安部正与民航总局的下属 陶军生表示,中国的警用直升机机型将力求不多不少。因机型多了,管理起来难度大,维修费用高,驾驶员培训课程难以统一。若机型太少,又有可能满足不了公安机关执行各种任务的需要。为此,公安部将对中国警用直升机的发展进行规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