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少年服毒鼠强自杀》有下文——家长与学校对簿公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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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0日04:54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本报3月24日报道的《15岁少年服毒鼠强自杀》有了下文,死者詹某的父母将学校推上了被告席,要求学校对詹某的死亡承担责任,要求死亡补偿和精神赔偿共计10万余元。日前,该案在江津市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 今年元月24日,江津二中初三学生詹某死在江津德感桂圆庄1-8-1的民房内。经法医鉴定,詹某是吃毒鼠强自杀。在整理詹某的遗物中,发现他写的遗书:“妈,放手吧,让我自 死者在遗书中提到的李某某是他的班主任。据了解,詹某学习成绩优异,是该班上男生中的第一名。但在2002年12月6日至2003年1月13日期间,他却在早、晚自习缺课。班主任李某某认为是詹某谈恋爱的结果,便对詹某进行教育,要求其请家长和认错。 庭审中,双方争论的焦点是学校对詹某的死亡究竟有无责任。在调查、陈述、辩论后,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记者 何英 实习生 湛雁)网络编辑:王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