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最低工资涨了4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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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0日05:1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赖云记者田富友) 记者从宜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宜宾市政府决定对全市9县1区的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上调:翠屏区从每月270元上调到310元,其余各县从每月230元上调到270元。 据介绍,该市政府近日下达的全市200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时间是从2003年7月1日起,中间存在“时间差”问题。在“通知”下达前,已经支付低于此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最低工资保障规定”等有关要求,最低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所应取得的劳动报酬的最低限额。无论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待遇,还是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均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