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稀国脚被打致死拷问社会“文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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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20日10:19 沈阳今报 | |
今报特约评论员盛大林几天前,中国第一代国脚、今年已75岁高龄的徐福生老人在北京街头骑车与一辆富康轿车发生刮蹭,汽车司机俞某下车和徐福生发生口角,双方冲突中俞某向老人左耳根部击打了两三下,之后徐福生突然倒地不省人事,经医生抢救无效当场死亡。案发后,司机俞某即刻被警方带走。在派出所,俞某后悔不已:“我真不该一时冲动和那么大岁数的老人斗气儿……”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当两个孩子打架时,家长一般都要先责备年长的孩子,说:“你大一些,应该让着他!”而年轻人如果与老者发生争执甚至动起手来,遭受白眼的肯定是年轻人,人们会说:“年纪轻轻,一点也不识大体!”因为在这种事上,首要的不是“事理”(即具体事情的是是非非),而是“天理”。什么是“天理”?强者对弱者要有最起码的尊重,就是一种具体的表现。生物界通行的法则是“弱肉强食”,但人与人之间绝不能如此———这是人类与动物界、文明与野蛮的根本区别之一。 北京交通之拥挤是人所共知的。在摩肩接踵之中,车与车,乃至人与人之间发生一点磕磕碰碰,再正常不过了。对此,最重要的是相互之间的理解和体谅;最忌的就是斤斤计较、睚眦必报。当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与一位古稀老人遭遇时,即使确实是老人的不是,年轻人也应该礼让三分,绝对不能与之动粗。而这个俞先生不但动起手来,而且还可能是两三次出击!真不可想像:面对白发苍苍的老人,他那重重的拳头如何伸得出来,又如何砸得下去! 也许有人要问:难道青壮年与老人或孩子之间就没有是非可言吗?难道不管遇到什么事儿,年轻人都应该忍气吞声吗?当然不是。比如在路上,有老人或孩子不守交通规则、恶意冲撞他人,以致伤害了别人或造成财产损失,遇到这种情况,受害者如果不愿忍受的话,完全可以与之计较。但计较的方式不是与之争吵,更不是将其打翻在地,而应该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比如请交警处理,或者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这也是一种“文明”,即“司法文明”。现代法治社会,为各种社会关系和一切纠纷提供了一种文明的解决问题的东西,即法律———这其实也是法治社会与非法治社会的主要区别。 然而,时至今日,种种不文明的行为仍然时有发生。比如,在公交车上,很多青年人对“老弱病残孕妇席”的提示视而不见而争抢座位;有的老人子孙满堂却无人赡养;几个中学生竟用木棍猛捣女乞丐的下身致其死亡;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等等等,都表明我们的“基础文明”都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社会进步的过程就是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而“文明”就体现在具体的行为中,表现在一件件小事上。所以,每一个人在做每一件事时,都不能忘了文明的准则。北京是全国文化的中心和中国面向世界的窗口,北京人更应该作出表率。 | |